9月27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抚顺市突出民生保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已形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体系。
十年来,抚顺积极防范化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确保47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完成率全省领先。
十年来,抚顺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1480元提高到2899元,增长95.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基础养老金从55元提高到113元,增长了105.5%。
抚顺市积极落实各项失业保险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实行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有力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自2018年以来,抚顺累计发放失业金、失业补助金4.54亿元。累计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1亿元,稳定岗位66万个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7484.8万元,支持5.9万人提高职业技能。
抚顺市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日益扩大,基本形成“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实行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不断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目前,一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月最低标准从1330元提高到2831元,增长112.3%。
抚顺市从2020年率先进入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规范实施运行,并在今年正式纳入全国统筹信息管理系统。
辽沈晚报特派抚顺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