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工作机制稳定高效运行,相关标准、政策进一步完善,在交通运输、农林水利设施、园区及物流、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存量资产盘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盘活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其中,2022年,启动一批全省试点项目,初步建立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标准政策体系,形成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台账;2023—2024年,盘活一批存量资产,化解一批存量债务,启动实施一批新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积极争取国家试点示范。《辽宁省推进重点领域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近日印发。
主要盘活方式有哪些?
(一)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二)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
(三)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平台功能作用。积极推进国有产权交易和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开展交易活动。
(四)发挥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功能作用。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
(五)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鼓励利用既有闲置建筑空间,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体休闲、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
(六)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模式创新力度。通过售后回租、债转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模式,对设备、债权以及相关资产进行盘活。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物业、交通枢纽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方式,拓宽收益来源,加强资产综合利用。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