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省级残疾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残疾人扶贫基地予以支持;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9月14日,记者从辽宁省残联了解到,日前,《辽宁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2022年至2024年,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万人,培训城乡残疾人4.5万人。
加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建设
《方案》明确,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方案》明确,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县级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要率先招录残疾人。实施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国有企业要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民营企业要发挥助残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实施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实施新就业形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加强省级残疾人电商就业培训基地建设;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对残疾人开展直播、短视频、供应链等相关知识培训。鼓励对在平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适当放宽从业要求。
对符合条件人员予以支持
《方案》明确,实施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统筹用好现有公益性岗位,促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农村残疾人就业扶持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残疾人扶贫基地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积极予以支持;持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建立部门之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建立完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服务。实施盲人就业拓展行动。
实施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方案》明确,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转化率和稳定率。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培训费、生活费。加强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遴选和培育一批残疾人实习实训基地,创新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模式。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扩大残疾人学生招收规模。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范围。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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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残助残十件事 一张表单一次办
即日起,依托沈阳政务服务网和沈阳政务服务APP上线的“扶残助残一件事”栏目,“残疾人证新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等10项残疾人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可实现“一次申报办理”完成。
问:“扶残助残一件事”增加了哪些服务场景?
答:“只提交一次材料”增添了10项新场景:“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入园残疾儿童,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残疾学生助学金申请”“残疾人大学生助学金申请”“参加成人教育取得毕业证残疾人助学金申请”“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金申请”“55-59周岁参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和“申请低收入一级残疾人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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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残疾人在办理过程中,将享受到哪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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