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三年内让七成矿山“绿”起来

辽沈晚报 2022年05月24日

《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近日印发,决定自今年起,对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的生产矿山(以下简称“矿山”)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至2024年年底,三年新增省级绿色矿山300家,全省70%持证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新建矿山投产一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

1.我省将如何对矿山进行分类管理?

答: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矿山实际情况实施分类管理: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在规划期内要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三年内全省每年新增省级绿色矿山100家;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矿山,规划期内要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行年度进度管理;已建成的绿色矿山,要稳定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接受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我省绿色矿山建设,将采取哪些模式?

答:我省绿色矿山建设,将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建”模式。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将在用地办矿、财税和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在用地方面,可将省级绿色矿山创建库中矿山企业的绿色矿山建设急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支持;对于绿色矿山采矿用地,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后,可以采取协议出让、租赁或先租后让方式。允许依据矿山生产周期、开采年限,灵活选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