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电动车主抓紧办理车辆号牌或通行标识

辽沈晚报 2022年05月13日

沈阳交警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整治工作,并再次呼吁电动自行车主自觉办理登记上牌或临时通行标识,守法文明骑行。

针对超标及手续缺失的在用电动车,沈阳交警设置容缺机制,划定通行过渡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未办理、悬挂临时通行标识的,禁止上路通行。

车主须以自身信用作出承诺,保证车辆来历合法,填写《车辆来历合法承诺书》及《告知书》,提交《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扫描二维码,点击“登记预约”,查看办理地址等信息。

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应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沈阳交警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无牌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