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将严查13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辽沈晚报 2022年03月19日

我省将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将严查13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3月18日,记者了解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等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乱象,有效规范相关领域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整治期间,将严厉查处13类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其中,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未经审查发布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超出审查范围、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依托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健康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含有“说明治愈率、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内容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医疗违法广告;宣称中医传人、国医世家,推广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宣称“包治百病”神药等中医药虚假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内容为有关部门移交的未经教育审批部门颁发办学许可、未在登记部门注册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发布的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的广告;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培训的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夸大培训效果、机构实力,虚构师资、捏造资质,含有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对具有地域性影响力的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组织开展专项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及时制止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将予以公开曝光,对违法广告构成犯罪的,将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