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中介看的一处二手房。我手头只有首付,需要贷款40万左右。当时我把我的情况都和中介说了,中介的员工请示了他们老板,最后说没问题。我就交了2万的定金。结果办贷款时说我的条件不符合政策规定,贷款办不了。我房子没买成,现在中介也不给我退定金。求助‘辽沈帮帮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回定金吗?”读者余先生询问。
余先生表示去年7月他在中介看的二手房,“他们员工带我看了房子,我挺满意。就和他们询问贷款的问题。员工先是和老板请示,然后老板也加了我微信。后来老板用微信回我说帮我问了银行,贷款40万应该没问题。”余先生表示。
第二天,余某就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中介的员工小陈支付了购房定金2万元,小陈又转给了老板。
“结果等到正式办理的时候,银行说有政策上的问题,我不符合条件,办不了了。我就又找他们老板。他们老板也帮我联系了其他银行,但都不能帮助我贷到足够的贷款。这样这个房子我就买不成了。这期间我们一直也没签正式的合同。”余先生介绍。
余先生表示多次找到中介的老板要求退回定金,但是都被拒绝了:“最后给退了2000元钱。说是有1万元已经给房东了,让我找房东去要;而且是我违约不买房子了,另外8000元不能退。想问问‘辽沈帮帮帮’,我这种情况可以要回定金吗?”余先生询问。
记者咨询了辽宁蓝田律师事务所张利律师。
“余先生和中介口头达成了二手房屋买卖约定,并支付了定金。但这个约定是附条件的,即他个人贷款额能达40万元,在得到中介肯定答复后,他才向对方支付定金、达成买房的口头约定。在履行过程中余先生并没有违约,而是因政策或市场因素才导致了房子没有买成,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不在余先生,中介不予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张律师介绍,“而且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余先生是将钱交给中介,中介就不能让余先生去找房东要钱。”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