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强调12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快递进校园 需进行两次消毒

辽沈晚报 2022年03月12日

严格活动和会议审批制度,“非必要不举办”。所有进校的快递物品在中转站进行第一次喷雾式物体表面消杀,消杀后再转运至校内各快递网点进行第二次消毒……

3月11日,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强调12项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工作要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寄宿制中小学和高校要继续实施校园出入审批制度,师生员工每天进入校园都要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卡,特别是进入校园的私家车,要对每一个人进行检查,严防未经批准人员进入校园。教职员工家属未经批准坚决不准进入校园。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加强教职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要对因病缺课、缺勤的师生员工,做好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督促师生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要勤洗手、多通风、正确佩戴口罩。

严格执行教职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城市、出市参加会议和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教职员工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校园风险。

严格活动和会议审批制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能缓办的要缓办、能取消的果断取消,能线上的不线下,严格控制活动和会议的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的活动或会议,要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校须在校门外设置快递物品中转站,所有进校的快递物品在中转站进行第一次喷雾式物体表面消杀,消杀后再转运至校内各快递网点进行第二次消毒。各网点要设置快递外包装回收站,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保证快递外包装不散落。

各校要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等常见多发传染病监测以及人员健康监测。

要加强师生员工在自媒体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建立对未加核实发布不实信息、误导他人言行的师生员工予以问责的工作机制。

省教育厅近期将组成督查组,通过线上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督查。

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