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印发

辽将建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

辽沈晚报 2022年03月10日

建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专班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难题,推进企业尽快申报;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银行针对上市后备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通道”,及时办理企业上市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近日,《辽宁省企业上市倍增计划行动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企业上市倍增计划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到2025年底

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

确保达到120家以上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多方联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坚持省级层面统筹指导,市、县(市、区)政府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倍增计划”。具体目标为:

储备一批。各市和省行业主管部门定期从本地区、本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中筛选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运作较规范的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储备。

培育一批。建立省、市两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各市从储备资源中优选并动态储备30—100家企业纳入市级上市后备企业库培育;从各市择优选择100家左右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培育。

备案一批。每年推动25家左右上市后备企业到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辅导备案。

申报一批。每年推动15家左右辅导备案企业通过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辅导验收,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提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

上市一批。每年实现一批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首发上市。到2025年底,全省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确保达到120家以上,争取实现倍增,总数达到150家,形成一批经济结构优、带动能力强、对经济增长贡献度大的上市龙头企业。

建立企业上市

“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

专班跟进解决问题。建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每家辅导备案企业设立1个专班,由专班组长、专班成员、上市秘书组成。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总协调,市金融局具体统筹协调,企业注册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专班成员,专班负责协调解决企业上市难题,推进企业尽快申报。

对纳入省级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实行“服务秘书制”,由市、县(市、区)金融局工作人员担任,负责跟踪企业上市动态,了解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上报市、县(市、区)政府,依法依规帮助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涉及到的土地、房产、权属、环保、税费、证照等方面问题。省金融监管局设立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专班组长,负责协调解决在审企业和辅导备案企业跨地区事项。

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

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

定期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支持银行针对上市后备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推动产学研协同发展,支持省内科研院所、高校与上市后备企业对接,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要对上市后备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并按规定给予担保费率优惠。各地区要积极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合作,开展以上市后备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积极发挥各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主动对接现有各级政府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企业上市。

此外还将开展全覆盖式培训,围绕处于冲刺期、成熟期、成长期、初创期的企业,提供差异化培训服务,包括集中式授课、沙龙、研讨会、一对一辅导等,实现企业上市培训全覆盖。

完善“绿色通道”

定期开展路演

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企业上市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应及时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对拟上市企业报送的募投项目,应按照政策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意见;优先办理拟上市企业的检测报告、相关资格确认;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积极协助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规范和完善。

另外争取北交所在辽宁设立服务基地,搭建辽宁省企业与北交所直接交流平台。深化与上交所、深交所合作,利用证券交易所辽宁基地及其投融资平台等,为上市后备企业提供“线上+线下”路演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