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 丈夫给婚外子女高额抚养费

“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辽沈晚报 2022年03月08日

漫画 王晨同

“我和他结婚之后才知道,他前女友和他生过一个女儿,他一直在给抚养费。前一段时间他前女友找过来,一个月要2万,我没同意;他前女友还给他告了,法院最后也判他前女友赢了。他收入还可以,要是一个月给个几千块钱,我也就认了。他现在的收入应该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请‘辽沈帮帮帮’的记者帮我咨询一下,我可以把这个钱要回来吗?”读者刘女士询问。

刘女士表示自己和爱人徐先生结婚后,才发现徐先生在婚前已有非婚生女儿小徐:“结婚前知道他是未婚,人家也真是未婚,但没想到有了孩子,一直跟着孩子他妈一起生活。我俩之后也生了一个女儿。之前他一直给抚养费,我也没太管,这回婚前女友来让他签《子女抚养及财产处理协议书》,约定女儿由女方抚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万元,至孩子20周岁时止。这也太高了点,而且孩子18岁就成年了,为啥给到20岁?我知道后没同意。”

刘女士介绍,徐先生的前女友将徐先生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徐先生每月给付小徐抚养费2万元,至小徐20周岁止。

“他现在所有的收入都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现在沈阳一般抚养费高的也就2000元一个月,高出的部分我可以去要回来吗?”刘女士询问。

记者就刘女士的问题咨询了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明春主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法定义务,无论父母身份怎样变化,都不能免除其抚养的责任。即使父母已经另组家庭,作为现任配偶的另一方,也不能阻止对方在合理范围内对婚外子女的抚养费支出,更不能阻止其履行抚养义务。”张主任介绍。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子女抚养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应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再由法院判决。徐先生对于支付小徐抚养费的费用和期限已经法院确认,就应当履行。”张主任表示。

“虽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夫或妻也有合理处理个人收入的权利,不能因未与现任配偶达成一致意见即认定支付的抚养费属于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除非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超过其负担能力或者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虽然徐先生支付的抚养费数额确实高于一般标准,但法院的判决依据都是个人收入可承担的范围;而且在父母经济状况均许可的情况下,都应尽责为子女提供较好的生活、学习条件。据此不能判断侵犯了刘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张主任介绍。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