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记者协调,圣美乐蛋糕店负责人(左一)最终赔偿张女士500元。辽沈晚报记者 吴章杰 摄
“周一晚上下班,我和朋友在云峰街电梯口旁边的面包店买了三块凤梨酥,还有面包、炸元宵等,一共花了19块钱。其中凤梨酥是带包装的,三块10元钱。到家一看,这三块凤梨酥生产日期分别是1月28日和2月15日。凤梨酥的保质期是15天,我买的一块过期了半个月,另两块也是剩2天就过期了。”读者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已经过期半个月了,多亏还没吃到嘴里。”
张女士购买食品的店家是圣美乐蛋糕(云峰街店)。
第二天3月1日,张女士和朋友下班后再次来到这家店。
“我到了店里一看,摆在柜台里的凤梨酥中,还有一块也是1月28日生产的,还有好多块是2月15日生产的。其实我们平时也都不太注意生产日期啥的,我这次也是偶然看一下。我估计很多人可能会不注意就吃了。过期的肯定就要下架了,临期的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明啊?”张女士介绍。
当天张女士与店家进行了沟通。
“一开始说给我退换,说反正我也没吃,还说这种中式糕点稍微过期了没事。”张女士介绍,“后来他家说可以赔偿我200元钱,算给我个台阶下。我平时就是很较真的人,就特别生气,没同意。”
3月3日上午,记者与张女士一起到该商家核实情况。
在该店,记者看到相关的经营手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都在显著位置展示。记者翻看了柜台上的凤梨酥,生产日期均是3月1日。
“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是我们的工作的疏忽造成的。”店家负责人表示。
店家负责人表示店里本来是有下架制度的:“开门做生意,尤其是食品类的,我们肯定不会故意卖过期东西。我们现烤制的面包、蛋糕等,当天卖不了都会销毁,并且录成视频发在顾客群里。这次是因为我家店员有外地的,过年期间回家了,回来之后执行防疫政策还没上班,人手不够。再加上中式糕点保质期比较长,不用每天都检查,就忽略了。”
“前天我们接到张女士的反映,当即进行了整改,也开会批评了相关人员。当天因为她过来时正是晚上下班点,我们比较忙,我说话比较急,可能让她有些误会。”店家负责人表示。
最终,店家赔偿了张女士500元钱。
“商家的态度也挺积极的。咱不是差这几百块钱,就是想借此让商家能更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张女士表示。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