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到挎包的女士 失主期待与你见面

辽沈晚报 2022年02月23日

2月19日,杨女士与男友在乘坐出租车时,将一个挎包遗忘在车后座,里面有价值1.6万元财物。出租车司机表示并未见到杨女士的挎包,后经调阅车内视频发现,挎包被一位后上车的女士拾到,杨女士表示,这位女士也许是想替自己暂时保管,希望对方能够与自己联系见面。

2月22日,杨女士给记者发来信息,表示已经查阅了出租车的视频,视频显示“2月19日14时56分,一位女士从泾河小区西南门附近上车到省医院东门下车,这位卷发的女士身穿黑色长款豹纹大衣、戴红黄口罩、斜挎棕色老花斜挎包,同时手拎一个大包。”

杨女士借此想对这位女士说几句话:“您好,我看到您在出租车上捡到了一款棕色黑盖的斜挎包,里面有我唯一的一把车钥匙、苹果无线耳机、我的证件。感谢您拾到并帮我保存,知道您也在焦急地寻找我,我也非常急切地想要找到我的包,如您看到请拨打15765575415包先生,感谢您!”

对此,辽宁北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汉农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后发生物品遗落的情况,所遗落的物品转由司机占有和控制,如果后续乘客将车内不属于自己的物品拿走,属于盗窃行为,如果数额较大,达到盗窃罪的追溯标准,可以按照盗窃罪依法定罪处罚,若未达到定罪标准,也可能受到治安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赃物还负有返还或赔偿的法律义务。

辽沈晚报记者 崔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