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末期,全省依申请事项100%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辽宁将对标国家发改委关于营商环境的评价标准,实现各项指标全部“优良”及以上等级,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沈阳、大连两市各项评价指标全部达到标杆城市水平,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到“十四五”末期 全省依申请事项100% 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理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坚持需求导向和“应赋尽赋”原则,推进向基层精准赋权。按照“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自贸试验区”要求,在市场准入、投资审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商贸物流等领域,最大限度地赋予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能够有效承接实施的省级权限,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将直接面向群众的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
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构建“整体政府”,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在有效范围内,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提交的材料,在办理其他事项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交。以沈阳市为试点,逐步在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推行。到“十四五”末期,全省依申请事项100%实现“只提交一次材料”办理,形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改革成果。
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设全省统一“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制定全省统一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实现“统一标准、统一入口、统一管理”。围绕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每年推出10个左右省级定标、全省复制的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推出一批地市创新“一件事”,既解决“一件事”“量”的问题,又解决“一件事”“质”的问题。
到2025年
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
“一窗”受理比例达到85%以上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自动化服务水平,开展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容缺受理制”“一次告知制”制度。
推动政务服务下沉。结合实际需要,集约建设政务中心,科学调整窗口设置。建设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中心,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政务事项“就近办”。
按照重点领域、无差别等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持续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到2025年,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到85%以上,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一窗”受理比例达到95%以上。
适应信息化建设趋势,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拓宽网上服务和自助服务事项范围,探索应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查询机等智能化设备,与政务大厅实现信息共享、实时互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24小时服务,实现办事“不见面”。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政务服务由传统审批向智能服务转变,带动政务服务增速提效。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就近能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点)等全覆盖。
到2025年
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一网好办”“一网办好”
坚持数字赋能,建设数字政府。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开放,全力打通数据壁垒,构建智慧高效的数字政府。以数字化打破既有利益格局,让政府服务更有效率,让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支持沈阳市建设成为全省“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码通城”示范城市。
“一网通办”优化政务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场景化、向导式服务,让服务更标准、更规范、更便民。到2025年,全面实现“一网通办”“一网好办”“一网办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30万。
推进政务服务“跨区通办”专项改革,梳理制定全省各层级通办事项清单,统一事项名称、办事材料、业务流程,以数据共享、窗口设置和工作机制为支撑,通过授权委托、材料系统流转、材料物理流转、自助服务终端等途径,打破事项办理中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建设支撑全省通办、全市通办的应用平台,实现省市联办、全省通办、全市通办,牵头推动东北三省一区“区域通办”改革。推动“一圈一带两区”优先试点区内通办,推进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对接京津冀,积极试点跨省通办。到2025年,实现100%省内事项通办,100%落实国家部署的“全国通办”事项。
“一网统管”提升社会治理效率。创新社会运行和服务模式,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优化提升。通过“一网统管”,管出公平、正义,提高违法成本,降低守法成本,为优化市场环境提供数字化支撑。到2025年,“一网统管”部门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
全流程“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优化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和接入,进一步压减水电气接入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实现水、电、气、暖、通信等公用服务进厅上网,实现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同步申请、办理,市政公用设施接入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
推进市政公用服务改革,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接入全流程“一口受理”“一网通办”。
对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程在线并联办理。
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报装,建立起由牵头部门组织联合踏勘、有序施工和联合验收的高效协同机制。
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各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强化社会监督。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实行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网上投诉。
全面落实
“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持续简化企业开办手续,优化开办流程,提升信息共享效率,推行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进一步压缩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建立完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
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将社保登记后续环节一并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签章同步发放及应用,方便企业网上办事。
全面施行“好差评”制度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建立企业服务扁平化和网格化的简约高效工作模式。延伸项目管家触角,搭建企业和政府之间无障碍通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全方位服务。
整合12345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辽事通APP等渠道,打造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一个系统管服务”。设立线上专区,为企业提供从开办到注销各环节全生命周期“一网通办”,线下探索设立专窗服务并逐步简化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受理意见建议和企业诉求,优化投诉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督办、考评闭环管理流程,打造投诉问题统一受理、分级办理“一张网”,提高转办率和满意率。到2025年,转办率达到95%以上,办结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全面施行“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覆盖。建立申诉复核机制,排除误评和恶意差评。根据“差评”集中事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调整办事指南。
打造公正司法环境
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
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行动,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做到办事、办案、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
聚焦排查清理“久拖不办、久执不结”和特定类型涉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对全省法院长期未结、涉企业家经济犯罪等6类案件逐级挂牌督办,逐案督导。各级法院统一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企业投诉营商环境问题“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实施“容缺受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在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官接待服务区,对涉市场主体提出需法官接待的及时安排法官接待。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案件周转。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提高审判效率。优化办理委托、机构审查、当事人交费、补充或重新提交鉴定评估材料等环节流程,加强节点引导和管控。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