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摸清辽宁省海洋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辽宁省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权威的防灾减灾决策,依据辽宁省日前对省本级及沿海6市的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数据开展现场质量控制测量核查工作。
按照《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改版)》和《全国海洋灾害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质量审核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在辽宁省海域开展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平面上升、海冰5个灾种的普查任务,完成了海岸防护工程、海水养殖区、渔港、滨海旅游区4类承灾体的海洋灾害的致灾孕灾要素调查和危险性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制作各类表单4378张,共调查出147个重点隐患点。其中,108个的隐患海堤、15个隐患海水养殖区、11个隐患渔港、13个隐患滨海旅游区。目前,全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数据质控核查工作已经结束。
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