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预约诊疗 提供安全舒适孕产期保健服务

我省实施五大行动护航母婴安全

辽沈晚报 2022年01月16日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辽宁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明确开展妊娠风险防范行动、危急重症救治行动、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服务对象满意度提升行动,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5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0.5/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规范设置孕产期保健门诊,提供孕产妇健康检查和咨询指导服务,加强辖区内孕产妇全生育周期跟踪随访,落实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

充分发挥《母子健康手册》在健康管理中的作用,在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母子健康手册》代产科门诊病志。医疗保健机构对每一例就诊于本机构的首诊孕产妇,常规进行风险筛查,并持续动态评估。评估结果为高风险者,在《母子健康手册》及妇幼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并按照不同风险等级转诊至相应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产前检查。

对于妊娠风险实行双向管理。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本辖区的高风险孕产妇、接诊高风险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对经治的高风险孕产妇均进行随访和管理,直至产褥期结束,保障孕产妇安全。

各级助产机构要组建危重孕产妇急救MDT专家组

完善危急重症救治网络,在实现省、市、县三级救治中心全覆盖基础上,推进各级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各级助产机构均建立由分管院长任主任的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医务部门牵头组建危重孕产妇急救MDT专家组,建立健全危重孕产妇MDT诊疗、会诊、转诊和危重孕产妇5分钟内有效救治等工作机制。

每季度组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麻醉科等相关业务科室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存在的技术和管理等问题。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落实儿科医生进产房。未设立内科、外科的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应当与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建立转会诊协作机制。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

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省、市、县级均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到2025年,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90%和70%。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康复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

推进全面预约诊疗 提供安全舒适孕产期保健服务

改善就诊环境。合理设置候诊区域,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

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

提供安全舒适孕产期保健服务。以产妇为中心提供人性化孕产期保健服务。提倡孕妇在助产机构首诊时,即确定主管责任医师,并负责后续孕产妇全程系统保健服务。营造温馨、舒适的待产与分娩环境,为自由体位待产创造便利条件。开展助产人员陪伴分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大力推广普及各种非药物镇痛措施,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