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中午11时许,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一辆“板的”(三轮车)与一辆SUV相撞,“板的”上还载着一名女乘客。
目击者赵先生表示,“板的”的风挡玻璃破碎,女乘客手臂受伤。他表示“板的”自北向南行驶,SUV自东向西行驶,而两名驾驶人都说自己是按信号行驶。
当地多条道路旁都有“沈北新区全境禁止三轮车载客营运”的提示牌,但违规载客行为仍然时有发生。
“板的”上还有一名女乘客
“中午11点多,在建设北二路和兴虎街路口,俩车撞一起了。”12月28日下午,市民赵先生表示驾车路过时看到了这一幕,事发时“板的”上还坐着一名女乘客。
“她没下车,但能看到拎的东西都摔了,胳膊也受了伤……”他表示,“板的”和SUV驾驶人都说自己是按信号行驶,而那个路口是临时信号。
他表示,“板的”是自北向南行驶,而SUV是自东向西行驶,“我没看到是哪辆车闯了红灯,但沈北新区是禁止三轮车营运的,很多年前就禁止了。”
家住虎石台街道的市民李先生表示,平时街面上能看到不少“板的”,“这种车不稳当,开起来晃,转弯时候发飘,最好还是不要坐。”
20多年 “板的”叫法没变
李先生表示,沈北新区的“板的”大约从20多年前开始出现,“那时候车少,我们这很多街路没有信号灯,印象里2006年左右交警等相关部门就禁止三轮车运营了。”
他表示,多年间“板的”的外形也发生了不小变化,“最开始是平板车,就是俗称的‘带车子’,有人力的,也有加装助力的,驾驶人在后,乘客坐在前面。”
“在这个时期出现了‘神牛’,驾驶人在前面,乘客在后面,座位比较高,坐上去有点像黄包车的感觉。”他说,再后来车型逐渐统一,变成了现在这种三轮车。
不论外形如何变化,“板的”这个叫法并未改变。“收费也从最初的一元两元,变成了现在的五元钱,私家车越来越多了,坐三轮车的越来越少了。”他说。
市民曾目击“板的”撞人逃逸
“板的”没有营运手续,没有保险,发生剐碰或撞到行人后,驾驶人往往选择逃逸。“前两年我见过一个女士被撞伤了脸,‘板的’很快就跑没影儿了。”市民关先生说。
在沈北新区的虎石台街道、道义街道等地,路边立有“沈北新区全境禁止三轮车载客营运”的提示牌。
“就像打游击,有人来查了,这些车很快就跑没影了,它又没有牌照,拍下来也没啥用……”关先生说,尽管相关部门多年来一直在查处,但“板的”始终没有禁绝。
他说,“沈北出租车并不比它贵,但有些人还是习惯坐‘板的’,安全意识太差了,真的不安全,都出了多少回事儿了,咋还坐呢?”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