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蛙是东北特产,营养丰富。但野生林蛙却是受保护的国家“三有”野生动物。
近日,经他人举报,因捕猎916只野生林蛙,沈阳一对父子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警方介绍,沈阳法库县公安局经过细致工作,破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对父子,分别是63岁的蔡某某和45岁的蔡某。
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许,法库县公安局柏家沟派出所民警在对柏家沟镇前山村某河流开展巡查时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该河流附近猎捕林蛙。获得线索后,柏家沟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通过深入走访排查,锁定蔡某某和其儿子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10日晚10时许,民警在柏家沟村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蔡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用于非法狩猎的作案工具以及野生林蛙916只。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蔡某供认了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
经森林资源检测中心鉴定,二人非法狩猎的野生林蛙名为“中国林蛙(Rana chensinensis)”,属国家“三有”(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据蔡某某交代,其在前山村附近有一片耕地,旁边便是河流。秋收时,蔡某某偶然发现耕地里有野生林蛙,便与其儿子蔡某于11月25日来到河边,利用电击方式进行非法狩猎,仅两个小时便猎捕了916只野生林蛙。
经核实,二人非法猎捕的野生林蛙价值约10万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蔡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