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找工作对病假天数有要求吗?

辽沈晚报 2021年12月16日

漫画 王晨同

昨日,读者孙女士向“辽沈帮帮帮”询问:她今年52岁了,两年前退休,由于身体健康且有一技之长,家庭也无太多牵挂,想再工作几年,找到一家工作单位后,双方印象都很好,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对方在合同中却约定,病假天数若达到5天将辞退,“我感觉不太合理,就想问一下,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劳动法?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刘强律师称,用人单位的做法不违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孙女士已经从原单位退休,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为劳务关系。《民法典》并没有对解除劳务关系作出特殊规定,因此应遵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劳务合同中约定:“病假天数若达到5天将辞退”,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视为有效。解除劳务合同后,是否给予赔偿金,就看合同约定了,双方应按约定处理。

刘强律师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如果孙女士觉得无法接受合同中的约定,可以选择拒签。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