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记者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为提升旅客出行体验,方便旅客换取报销凭证,12月10日起电子客票报销凭证领取时间由30日延长至180日。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后如需报销凭证,应在开车前或乘车日期之日起180日内(含当日),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取票机换取报销凭证。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