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债权营销公告

辽沈晚报 2021年12月08日

一、债权基本情况:截至2021年10月20日,债权本金22582.50万元,利息13924.90万元,孳生息5260.55万元, 债权总额41767.95万元。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债务人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龙王庙村,法定代表人朱香明,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土地整理;物业管理;企业立项、策划服务;工程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绘;商品房代理销售;商业信息咨询。目前经营情况:已进入破产程序。

三、担保情况:

(一)抵押:抵押人大连海岸东方置地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建筑面积合计为158100.61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二)保证:保证人大连欧美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庆国、朱清明。

四、诉讼情况:债权人已胜诉。目前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

五、处置时间:预计2021年12月下旬。

六、项目亮点:抵押物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友谊街道御海园,几乎全部完工,可直接入住,周边交通较发达,紧邻金州湾内正在填海建设中的新大连机场,毗邻龙王小学。首封保证人名下位于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名城国际47#楼11套公建房产,有一定变现价值。

七、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被列入反恐、反洗钱黑名单的人员、原债务人及相关利益主体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八、联系人:

联系人:范经理、张经理

电话:0411-83678515、15840850305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