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

缴费不足10年的 城区每人每月1719元

辽沈晚报 2021年12月01日

近日,沈阳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积极推动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提标政策落地落实,更好保障我市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截至10月底,沈阳市已筹集拨付失业保险基金12.2亿元,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上述信息是记者日前从沈阳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一方面,加快推进失业保险金提标,压实工作责任。受疫情影响,部分劳动者失业风险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尤为重要,沈阳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人社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调整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另一方面,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助力政策有序落实。今年11月1日起,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和平区等9城区每月1719元,辽中区等4区、县(市)每月147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为:和平区等9城区每月1814.5元,辽中区等4区、县(市)每月1558元。

第三方面,筹集失业保险金提标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截至10月底,沈阳市财政局已及时筹集拨付失业保险基金12.2亿元,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此次提标惠及沈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群5万人,充分发挥了财政民生保障职能,更好地保障了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