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因将自己的“银行卡四件套”出售给不法分子,被公安机关刑拘。警方供图
“无需成本”“没有风险”“高额收入”,这样一个赚钱的法子你心动了吗?只要跑跑银行,办理几张银行卡,再租售给他人使用就可以实现。
锦州黑山县男子赵某,就因为将自己的“银行卡四件套”出售,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诈骗,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1月18日,辽宁锦州黑山县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在工作中发现,黑山县镇安乡居民赵某银行卡流水异常,短时间内出现多次交易,可能存在电信诈骗犯罪。
办案民警立即采取行动,在赵某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讯,赵某承认了向他人出售自己实名绑定银行U盾的电话卡、银行卡,以从中获利。
警方现查明赵某出售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U盾、手机卡在内的“四件套”被不法分子用于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涉诈金额20余万,总流水已逾百万。
目前,赵某的银行卡、手机卡已被公安机关冻结,赵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行对公账户,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