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支行原行长杨明基受审。
11月24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支行原行长杨明基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
记者获得的起诉书显示,杨明基被控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30.4408万元人民币及1万美元。
同时,杨明基被指为审计过程中得到关照,曾向低于自己行政级别官员行贿。
该案将择期宣判。
杨明基生于1958年8月,甘肃人,长期在金融系统工作,曾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会计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局长,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正厅级干部。
2020年12月,杨明基被查。此时,杨明基已退休2年。
其实,杨明基被查已是早晚的事。
就在杨明基被查当月的早些时候,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陶晓峰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逮捕。
公开信息显示,陶晓峰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副司长。
2011年前后,陶晓峰带队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进行技术审计,当得知陶晓峰要去欧洲考察,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的杨明基向陶晓峰进行了行贿,并希望在审计过程中给予关照,而关照的方法是“少提问”。
起诉书显示,2011年,杨明基送给陶晓峰欧元1万元、90版人民币5万元。
除向陶晓峰行贿,杨明基被指从1996年至2018年的22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晋升、入职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030.4408万元、美元1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该案将择期宣判。
图文据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