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3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大连市报告。当日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7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
截至11月20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65例(含境外输入143例),治愈出院478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285例(本土282例、境外输入3例)。目前,尚有50例(本土36例、境外输入14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11月21日,大连市将金普新区先进街道响泉社区万科城小区D区11号楼、站前街道南棉社区南棉路358号楼和甘井子区中华路街道兴利社区华锦名苑小区10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地区,并实施相应管控措施。目前,大连高风险地区2个,中风险地区48个。
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近期非必要不离辽,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省疾控专家强调疑似风险人群主动报告,因为疫情防控最有效的一个措施,就是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需要及时发现、追踪、分析病毒的传播途径,进而有效阻断病毒继续传播的风险。只有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救治,才能更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疫情期间,个人行踪和身体状况不能瞒报。个人行踪和身体状况虽属于个人隐私,但在疫情防控中,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隐瞒这些信息,都会影响对病毒传播途径的跟踪和了解,可能对他人健康包括自己家人、亲友等健康和社会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每个公民都应当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法如实报告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体温检测、症状等情况,履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法定义务,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中,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