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沈阳市辖区(不含辽中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征求意见稿)。
住宅用地一类一级基准地价标准为10115元/建筑㎡。
日前,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沈阳市辖区(不含辽中区)国有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出让金标准》(征求意见稿),住宅用地一类一级基准地价标准为10115元/建筑㎡。
住宅用地中,城镇住宅用地一类规定为紧邻公园、绿地、河流水系等自然景观的第一宗土地,二类用地为除一类用地以外的其他住宅用地。《标准》中,住宅用地一类一级基准地价标准为10115元/建筑㎡,地点为:起南顺城路与大南街交会处-大南街-文化路-南塔街-沈水路-富民南街-富民桥-浑河-和平南大街-十一纬路-大西路-沈州路-南顺城路-南顺城路与大南街交会处止。其余二至九级分别为8087元/建筑㎡、6918元/建筑㎡、5911元/建筑㎡、4774元/建筑㎡、2656元/建筑㎡、1699元/建筑㎡、941元/建筑㎡、718元/建筑㎡。 。
商服用地中,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一级基准地价标准为7116元/建筑㎡,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一级基准地价标准为6050元/建筑㎡。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