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罚款可以减免吗?

辽沈晚报 2021年11月17日

昨日,家住沈阳市铁西区的焦女士向“辽沈帮帮帮”求助,她以前开过房产中介,2年前关门不干了,但当时忘记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注销,前几天想要注销时被告知需要缴纳5000元罚款方可办理注销,“我以前是下岗失业享受免费政策,怎么忘记注销税务登记证就罚这么多钱,帮我打听一下能减免吗?”

焦女士今年49岁,1997年下岗,后来在和平区文体路开办了一家房产中介,2019年5月,因为父母患病,她将中介关了,整天忙于医院和家之间,全力照顾两位老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变得魂不守舍,只将工商执照注销了,却把税务登记注销这事给忘了。”

昨日,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焦女士进行处罚是有法可依的。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十项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注销登记不在事项清单当中,也就是说还不能对其行为进行不予处罚,罚款的具体金额她可以咨询主管税务部门。现在施行‘三证合一’,只要注销工商执照就可以了,不必再单独进行税务注销登记。”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