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
辽沈晚报 2021年11月12日

近日,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

在房屋买卖领域,《方案》明确,各地要重点整治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虚假房源信息,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时,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变相收取诚意金、定金、预订款,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变相涨价等行为。

在住房租赁领域,将整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控制房源、哄抬租金等行为。

在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领域,各地要重点整治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建设,未按期动工或中止开发建设导致住宅项目用地构成闲置土地,房屋存在渗漏、开裂、空鼓等突出质量问题,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实际交付房屋与样板间或销售宣传资料严重不一致等行为。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突出问题。

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从业人员,相关部门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并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