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检察机关对 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

辽沈晚报 2021年10月29日

“今年4月至9月,沈阳市检察机关整合市区两级刑事执行检察力量,组成12个巡回检察组,对沈阳市内的12个区县看守所进行‘会诊把脉’,开展了一次巡回检察。历时6个月,巡回检察都做了什么,取得哪些经验,效果如何?”

10月28日上午,沈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本次巡回检察的情况。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印发了《关于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全国20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沈阳市检察机关是此次试点单位之一。

巡回检察组先后发现监管执法不规范等各类问题144个,收缴多种违规用品,排查灭火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隐患77处。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回检察组即时发出检察建议37份,提出了纠正意见和建议144条。8月中旬,沈阳巡回检察组备足功课后,提出再次巡回检察的“回头看”计划,确定由不同的巡回检察组交叉对不同看守所进行巡回检察“回头看”行动。

“作为全国首轮对看守所巡回检察的试点城市,我们严格依照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开辟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从求深、求细、求实入手,努力发挥巡回检察监督的最大效能,既推动被监督者补齐短板弱项,也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打开一个新局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为表示。

王玲 罗萧 孙舒雨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