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最大的一家KTV,至记者暗访时仍有有偿陪侍现象存在。
王岭曾经长期包房的宾馆,多起强奸案在此发生。
林东镇老城区多处建筑外墙上被喷涂上“美女服务”等字样。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北部的巴林左旗,是一座去年刚退出贫困旗县序列的小城。在这里,一群平均年龄仅为17岁的少年,在短短两年内酿下数十宗暴力犯罪。
现年23岁的主犯王岭被控强奸29名女性,其中28人未成年,且有10名被害人为14岁以下的幼女。赤峰中院一审判处王岭死刑。
案件的另一面,被奉为“社会大哥”的王岭也有着被欺凌的经历。在发小和校友的回忆及其本人自述中,他曾当众被高年级同学扒掉裤子,常常被堵在校门口索要财物……
10月15日至19日,内蒙古高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10月上旬,在此案二审开庭前夕,澎湃新闻记者走进巴林左旗旗政府所在地林东镇,走访被告人家庭、当地学校及网吧、桌球厅、KTV等娱乐场所,试图了解这个犯罪团伙所处的社会生态环境。
在采访中,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的19名被告人(有8人在案发时尚未成年)中,有多人来自离异家庭,抑或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与家庭教育缺失并存的是纷乱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学生中,“立棍”之风盛行。“棍”,指某校或某年级的“老大”,依托校外的社会大哥,在校内“平事”,“学生都怕,说话好使。”而找老师反映问题,会被看做是“没种”的表现。
少年团伙斗殴引出系列强奸案
林东第五中学(以下简称“林东五中”)废墟打架事件过去十天之后,警察找到了王岭。
2019年3月29日上午10点,正在慢时光休闲吧睡觉的王岭、龙晓辉和孟羽三人被林东镇派出所民警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带走。
在林东的青少年群体中,提到“王岭”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学生中纷传着一种说法,王岭外号“王老虎”,是慢时光休闲吧的经营者,在林东多个学校中,小弟众多,打架厉害,还能帮别人摆平事,几乎无人敢惹。
10月上旬,澎湃新闻记者实地探访林东镇。王岭曾经营的慢时光休闲吧位于该镇三道街一处店面的二楼,这里是林东镇老城区,周边建筑陈旧低矮。
慢时光内部面积约有百余平米。据曾在慢时光消费的当地学生称,该休闲吧的主要顾客群体为附近学校的中学生,店内娱乐设施并不多,主要以饮料和奶茶消费为主,仅有一张台球桌和一台可以唱歌的机器。
21岁的龙晓辉是王岭的发小,自2018年9月起便在慢时光帮助王岭照看生意。他回忆,在派出所,民警先是问了他10天前林东五中废墟的打架事件有无参与,他答“没有”,不多久民警就将其放了。但和他一同被带走的两人却没有回来。此后,其余十多名和王岭有来往的少年也陆续被警方带走调查。
等龙晓辉再次被警方叫去问话时,他才意识到,原先的聚众斗殴案件已升格为一桩大案。
小县城里的“社会大哥”
2019年12月31日,赤峰市检察院将王岭等19名被告人起诉至赤峰中院,此案于2020年9月1日在赤峰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第一被告人王岭被指控包括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制猥亵、侮辱、猥亵儿童、聚众淫乱、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和非法入侵住宅在内的十项罪名。
王岭的一审辩护人,是他的父亲王利明。
现年71岁的王利明早年当过老师,有着十年教龄,还曾经营一间批发部,经常离家外出进货,家庭收入可观。当时的邻居见财起意,趁其不在家时杀害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和儿子,并抢走几千元现金。多年后,王利明和史丽再婚,临近知天命之年才有了王岭。
老来得子,王利明对王岭十分疼爱,唯独在“钱”的问题上,史丽评价其“有些抠门”,王岭的零花钱一般都是母亲给的。只不过,在王岭15岁之前,史丽一直在矿厂的食堂上班,半个月才能回一次家,和儿子的交流也并不多。
2015年9月,正在职高上高二的王岭参军入伍。2017年8月,王岭退伍回家。但王岭从没告诉父母的是,回家后他曾收到共计十万余元的复员费和补贴。这对从小被严格控制经济的王岭来说,十万余元无疑是一笔巨款。
王岭曾谈了一个女友,名叫李梦。据王岭供述,李是林东某高中的学生,也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但二人时常争吵不休,他甚至曾下跪祈求女方不要分手。
回家后的头半年,王岭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恋情也出现危机。
王岭曾在供述中提到,到2018年以后,他对待处对象的问题就看淡了,“我认为女人对感情不认真,她们玩弄感情,感情这个东西谁动真的谁伤心,所以有女的找我,我就以和她们处对象的名义发生关系”。与此同时,王岭逐渐与陈秋缘走近,开始混迹社会。
所有强奸案受害人无一人报警
在本案中,慢时光休闲吧不仅是王岭等人的据点,还成为多起性侵案的发生地。
起诉书指控,2017年8月份至2019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王岭及其犯罪集团成员共同或单独利用巴林左旗林东镇各中学学生及社会人员对其犯罪集团的恐惧心理,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多名女子发生性关系。
其中,被告人王岭共计强奸29人,其中未成年女子28人,包含幼女10人;被告人孟羽强奸3人,帮助王岭强奸5人,其中未成年女子7人,包含幼女3人;被告人武易强奸3人,帮助王岭强奸1人,其中未成年女子4人,包含幼女3人;被告人申翊君强奸幼女3人(含轮奸1人),帮助王岭强奸幼女1人;被告人孟华强奸1人,帮助王岭强奸2人,其中未成年人女子2人,包含幼女1人;被告人李强强奸未成年女子1人,帮助王岭强奸未成年女子2人;被告人王东强奸幼女2人;被告人肖刚帮助王岭强奸未成年女子1人、幼女1人;被告人孙力强奸幼女1人,帮助王东强奸幼女1人;被告人李超强奸幼女1人;被告人张远帮助王岭强奸未成年女子1人;被告人陈良帮助王岭强奸幼女1人。
王岭在到案后承认了其与多人发生过性关系的事实,但他称这些事情均是在“处对象”期间发生,不存在强迫。证人赵雨称,王岭曾多次让他介绍小姑娘,说是处对象,其实就是跟人家发生关系,有时候王岭催急了,赵雨就随便给两个女生打电话,最后约不出来,也就不了了之。
案卷资料显示,多起强奸案发生之前,被害人和被告人曾前往KTV唱歌,结束后来到王岭住宅处或宾馆。宾馆负责人在接受询问时表示,王岭长期在该处开房,因此他带女孩回去时并未重新登记,也没有强制要求女方出示身份证。澎湃新闻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宾馆距慢时光休闲吧百余米,是由民房改建而来。据去过宾馆内部的人士介绍,该宾馆内部是由木挡板隔离成一间间客房,隔音很差。
被害人小萱父母称,在案发前,孩子从没跟家里说起过被强奸,只是忽然不想上学了。当时,父母也曾和班主任沟通,但小萱坚持不回去上课,还自称在外面找了份工作,直到有熟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看到其在KTV陪唱,无奈之下,父母才将其送去外地上技校。案卷信息显示,小萱出生于2004年,其在KTV从事陪唱时年仅14岁。
值得注意的是,因案发前无一被害人报案,失去了提取生物证据的条件,赤峰中院最终认定强奸的依据主要是口供,以及多名被告人供述之间的相互印证。
2020年10月14日,赤峰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岭被判犯有强奸、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制猥亵等10项罪名,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其余18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案被害人之一小璐也曾提到,王岭上学的时候是班里最容易被欺负的人,人也比较邋遢,但后来像变了一个人。被害人小冰称,王岭曾告诉他中学时他喜欢研究古玩,但挣到的零花钱都被别人抢走,当上大哥之后,他把之前欺负他的那些人都给收拾了,“甚至让从前欺负他的人跪碎酒瓶”。
本案另一名主要人物陈秋缘也在供述中解释了自己“混社会”“收小弟”的原因,“因为我天生右手有残疾,我心里很自卑,我不想让别人看不起我。我就开始在学校混社会,找存在感。我也认了校外的大哥,后来慢慢混出名了,我的小弟就多了,而且他们也很听我的话,走到哪里都是大哥大哥地叫,感觉虚荣心得到满足,渐渐也无法自拔了。”
多位接受采访的学生告诉澎湃新闻:学生打架被学校发现的话,满三次才会被开除,第一次批评警告,第二次停课,第三次才开除。而在学校里,学生抽烟、早恋现象成风,“处对象”“网恋”是很流行的事情。
一审判决下达后,王岭、孟华、申翊君、李强、孟羽五名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10月15日至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对该案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注:文中人名除王岭、张莉、于术民外,其余均为化名)图文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