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工信局发布公示,拟安排专项资金2433.44万元,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固定资产投资等有关单位进行奖补。
奖补依据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142号)文件,经过县区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市财政局复核,公示期为9月27日-10月10日。奖补范围包含六类,分别是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奖励、新能源汽车销售分级奖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补贴、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补贴、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