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沈阳市开展地铁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不达排放标准的,限期立即停止作业,责令24小时内撤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工作中,将对地铁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编码登记。对已完成编码登记的机械检查其挂牌及持环保二维码(PIN码)作业情况。对未进行编码登记的机械,对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三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根据相关要求,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抽测执法时,对经监督检测超标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撤场维修,经维修复检达标后方可恢复作业;对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限期立即停止作业,责令24小时内撤场。
此外,经检查机械铭牌破损、无法辨认,使用人或所有人拒绝按期提供机械的购置相关资料的,无法确认机械功率和排放标准阶段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24小时内撤场。对故意损坏机械铭牌、或毁坏相关购置资料的,逃避监管,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使用无铭牌、无购买手续、无出厂合格证机械的工地给予通报。辽沈晚报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