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司钱还车贷 老板报警抓内鬼

辽沈晚报 2021年09月01日

葫芦岛市某公司的一名销售人员,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钱款据为己有,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侵占金额共计8万5千余元。近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南票分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了这起职务侵占案。

8月7日17时许,南票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某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报警,称2020年9月份至12月份,其公司的销售员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销售产品的85945元钱据为己有,之后杳无音讯。

8月8日下午,大队根据线索,在刘某家中成功将其控制。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他想着公司的销售资金流动性较大,就算动用了这笔钱款,短时间内公司也未必会发现问题,之后他将这笔钱款用于偿还车贷,打算以后手里有钱时再将“窟窿”堵上,没想到被公司察觉,当时自己无力偿还,这才一走了之。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辽沈晚报记者 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