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制定27项措施破除科技评价“唯论文”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18日

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避免“一刀切”;增加高质量成果在科技评价指标中的权重;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与奖励奖金挂钩……日前,沈阳市制定27项具体措施,把科技评价的重点从看数量转到评质量上来,同时,为科研人员减轻负担、摆脱“论文枷锁”。

为避免科技评价简单化、“一刀切”,沈阳市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各领域特点,科学实施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推行论文评价代表作制度,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1/3;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活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同时,适当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

破除“唯论文”导向的关键一招,是避免论文与资源配置和利益简单挂钩。沈阳市提出,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不允许使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奖励论文发表,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同时,完善期刊目录动态管理和预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在署名管理方面,沈阳市要求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成果署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辽沈晚报记者 胡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