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结束城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18日

昨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汛情报告,16日6时至17日6时,全省平均降水量为16.7毫米,其中沈阳29.3毫米。

16日20时30分,沈阳市解除城市防汛Ⅲ级预警并结束城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18时40分,鞍山市启动市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6日6时至17日6时,全省平均降水量为16.7毫米,其中:辽阳30.3毫米,沈阳29.3毫米,丹东22.8毫米,鞍山22.1毫米,本溪21.0毫米,阜新19.4毫米,沈抚示范区17.2毫米,铁岭16.5毫米,抚顺16.4毫米,营口10.9毫米,葫芦岛10.7毫米,其他各市均不足10毫米。最大降雨量出现在新宾县上夹河镇119.2毫米,最大小时降雨量出现在新宾县上夹河镇83.4毫米。

16日20时,辽河干流铁岭水文站流量134立方米每秒,六间房水文站流量119立方米每秒;太子河小林子水文站流量186立方米每秒;鸭绿江荒沟水文站流量606立方米每秒。

全省有1座小(I)型水库超汛限(黑山县老官超0.02米)。目前,正利用泄水设施泄洪。

省防办下发《气象预警警示通报》,要求提高风险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对辽阳、沈阳、丹东、鞍山、本溪、抚顺等重点降雨地区的32个市、县区防办及有关乡镇(街道)进行点对点调度和值班抽查,要求加强防范,遇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省水利厅对法库县、铁岭县、辽阳县、海城市、盖州市、大石桥市、瓦房店市、岫岩县等强降雨地区的17座水库进行电话调度,要求加强巡查值守,做好防范工作。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