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严查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为违规车免除处罚9次交警副队长收11万好处费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15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闫柳报道 昨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锦州市黑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谭光明违规免除车辆执法处罚问题。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谭光明利用职务便利,先后9次为违规车受执法处罚或特殊关照,共计收受11万元好处费。2021年6月,谭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2.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丁伟东干预司法执行问题。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丁伟东在某工程款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向他人打招呼予以关照,收受申请执行方20万元好处费。2021年5月,丁伟东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中信红河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魏仁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05年4月,时任辽宁渤海水泥集团董事长、总经理魏仁田,违规购买大连瓦房店市老虎水泥有限公司70%股权,后续注资该公司2050万元,委托他人任该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该企业。2021年5月,魏仁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抚顺市东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张树丰工作慢作为问题。2021年1月至5月,张树丰在审批4家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过程中态度蛮横、故意拖延,逾期办理最长达5个月之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2021年6月,张树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副科级干部付庆泽违规查封企业生产线问题。2018年5月,时任市盐业稽查大队副队长的付庆泽,在处置市盐业公司违规包装加碘食用盐问题过程中,未经批准违规查封包装生产线,造成企业停产。2021年6月,付庆泽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五起案例,有的吃拿卡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有的以案谋私,破坏司法公正;有的违规兼职,破坏公平竞争;有的滥用职权,服务意识淡漠;有的过度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强,担当精神弱化,为谋私利不惜触犯底线,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