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企业首席质量官做啥工作?具备啥条件?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13日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辽宁省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即日起至9月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更好地在我省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首席质量官这个词,或许对多数人来讲还比较陌生,通过此征求意见稿,我们对首席质量官具体做啥工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将会有比较全面了解。

征求意见稿上表示,首席质量官(CQO)是企业高层质量战略制定者、质量策划者和企业质量文化的创建者,是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或主要负责人选拔任命,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质量主管人员。首席质量官一般应设在企业决策层,由企业高层副职以上领导兼任,直接领导质量管理、质量检验、质量安全等相关业务部门。

在任职要求方面,企业任用首席质量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大中型企业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小微企业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

在工作职责方面,首席质量官负责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推广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进行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

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质量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违反职业操守、未有效履职尽责,不再符合任职标准的首席质量官,省市场监管局将建议企业予以撤换。辽沈晚报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