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沈阳市民接到“社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对方一字不差地说出当事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声称当事人骗取医保或社保资金,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沈阳市公安局反诈支队警官王峰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最近发生的案例,并提醒中老年朋友在接到这样的电话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反诈骗意识。
近日,沈阳的李女士就接到了一个这样的电话: “您好,这里是沈阳市社保局,您涉嫌骗取医保,请于12点前,到沈阳市社保服务中心,接受调查!”对方自称是沈阳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李女士违规领取医保,骗取了国家医疗补助15000多元,必须马上赔付,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对方要求李女士12点前到指定地点处理,由于无法前往,对方称可以将电话转接给公安机关。于是,对方的“公安民警”就登场了。“民警”告诉李女士需要通过视频制作笔录,让她下载了某视频通讯APP,并说可以给加速办案,但是这件事需要领导处理,此时李女士已经深信不疑。
很快,所谓的“大队长”登场后与李女士通话。“大队长”给李女士发来一个链接,她点进去一看,是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印有自己照片的“通缉令”,她慌慌张张地按照对方的要求,在网站输入自己的银行卡号、密码和验证码,达到目的后,“大队长”就挂断了电话。等李女士发现自己被骗时,钱已经不在银行卡内了。
“我帮你把电话转接到公安机关”“你可以拨打114,核实一下我的电话号码”“把全部财产转移到公安机关安全账户”……王峰警官提示说,大家接到陌生来电,只要听到类似这样的话,就要提高警惕,挂断电话,不要被对方“洗脑”,公检法人员是不会通过远程程序查案、传递逮捕令的,不要因急于证明自身清白或挽回损失,而答应配合其所谓的“调查”。
辽沈晚报记者 王冠楠
防骗
提示
提示一
公检法机关不存在所谓“安全账户”或“清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下载APP和提现转账。
提示二
公检法机关办案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工作证件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微信、QQ、传真、邮寄等方式发送、展示相关法律文书和个人工作证件。
提示三
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U盾等信息,一定不能透露给任何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站留下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