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婷婷报道 新冠疫情进入常态化管理以来,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巡查及驻点包保的形式,对全市各级各类5000余家医疗机构、35家发热门诊、2家定点收治医院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主要是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落实首诊负责制,落实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等。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切实强化首诊负责制。对于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要高度关注并实施闭环管理,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登记病人基本身份信息和报告。
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务将所有发热患者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对发热门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反馈之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
未设置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也要强化首诊负责制,发现新冠肺炎可疑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尽快通知120急救机构将其转诊至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各有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于2小时内按程序报告,24小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尽快按要求将患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下一步,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风险隐患的集中排查,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坚决防止医疗机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疫情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