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社区内77棵树木被“抹头” 砍伐26棵

执法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04日

在前进社区内,像这种被抹头的大树有26棵。

7月29日,“辽沈帮帮帮”以《腾地方划停车位?园区近60棵树被砍 居民痛心》为题,报道了大东区二台子街道前进社区内物业公司非法砍伐树木一事。

昨日,此事有了最新进展,绿化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被伐树木的胸围和原来的生长状况,对抹头树木进行登记。经统计,沈阳佳佳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对77棵树木进行抹头,砍伐26棵。

大东区城管局绿化科科长张丽称,近几年已经很少见到这种大规模破坏城市绿化的违法行为,工作人员两次到小区进行调查取证,深感痛惜,“抹头77棵,砍伐26棵,佳佳安物业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

《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由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按照砍伐株数的十倍补植树木,并按照砍伐树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处以罚款。

张丽告诉记者,夏季对树木抹头是绝对禁止的,对树木的生长伤害非常大,“绿化部门已将该物业公司破坏绿化树木的行为报给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部门将根据《沈阳市绿化条例》对其进行处罚,我们认为,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刑事犯罪了”。

小区业主陈先生称,园区内的树木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富,物业公司破坏树木,行为令人发指,“这样不为百姓谋幸福的物业,我们要他干什么,赶紧从我们小区内撤离!这样的物业公司我们业主不欢迎!”

辽沈晚报记者 金国建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