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在我省顺利施行。
我省现行依据《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辽政办发〔1999〕61号)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为4%,其中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率减按3%征收。
为做好《契税法》在我省的实施工作,2021年以来,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测算、分析并公开征集各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辽宁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1年7月26日经辽宁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与《契税法》同步于今年9月1日起在我省施行,《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辽政办发〔1999〕61号)也将废止。
辽沈晚报记者 王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