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王晓东

她审理的案件入选精品案例

辽沈晚报 2021年08月02日

王晓东多次获得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受访者供图

贷款买了房子之后,却人间蒸发,被银行告上法庭,最终的结果无非就是拍卖房产还贷款……这是一件很普通的案子,细心的主审法官王晓东却发现了案件背后的隐情——借款人因另案犯罪正被羁押于外市监狱,闻讯赶来的老父亲步履蹒跚,看着起诉书不停落泪。

“他犯了错误,受到了惩罚,但房子是他的念想儿,也是他出狱后生活的保障。我去借钱尽快把欠银行的钱还清,希望银行能给个机会不要收回房子。”最终在王晓东的工作下,银行同意附条件继续履行贷款合同。

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工作二十余年,几乎干过所有的审判岗位,类似的案子王晓东经历过很多;从民商审判到行政审判,就算业务部门有所调整,她依然都是审判席上的“专家”,“认认真真工作,就是我的本分。”她说。

她把模拟法庭开进了政务大厅;她审理的“民告官”征收补偿案件,结果让双方都满意,案例还入选了法院系统精品案例。

“行政案件,大多是民告官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合法合理,又要让人民群众满意,这个对于法官的要求非常高。”王晓东表示。

“王某家房子征收后,没有按照原来约定的时间安置,这就涉及到过渡期间安置费的补偿问题。过渡期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王某认为从自己交房子搬家的时间算;征收办认为,从签订协议的时间算;两者相差了2年的时间。”王晓东介绍。

最终,法院认定起算点为《房屋征收公告》中公示的征收期满日的次日,判决征收部门给付王某过渡期间安置费4万余元。

这个判决作出后,原告和被告对于判决结果都表示满意。

“行政协议同样要依据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签订之日起算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时间,显然与合同目的及诚实守信原则相悖。”王晓东解释。

“本案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在合同有歧义时,严格限制行政机关滥用行政优益权,树立契约意识,严格防止违背合同本身的解释;另一方面为引导行政相对人尊重签订合同的意识表示,以诚实守信原则审慎地签订及履行合同。”精品案例的评语这样写道。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

人物简历

王晓东,多次获得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数次被记个人三等功,曾获沈阳市百名规范执法优秀个人、沈阳市三八红旗手及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案例曾先后入选中国法院2015年度优秀案例,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获评沈阳市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并在全省法院“五个一百”评选活动中入选“百个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