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0月1日起实施

辽沈晚报 2021年07月29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王月宏报道 7月27日下午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二十一条,主要明确各级各类监管职责。严格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强化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难问题。

条例明确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强化主要监管职责,完善联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