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新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按类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辽沈晚报记者 王迪 摄
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获批建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兴研发机构创新人员、创新条件、创新成果、转化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年度考核优良的,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500万元奖励。
昨日,沈阳发布《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7条科技创新新政,涵盖政策点45个,围绕做强科技创新平台、新型创新载体建设、提升双创载体建设等方面,制定普惠性政策32个,绩效性政策8个。
重大创新研发机构
落地最高支持3000万元
2017年以来,沈阳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18个市委市政府文件,以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制”等20多项政策举措。昨日出台的27条科技创新新政,围绕“一城三区”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国家研发成果转化、科技交流合作四方面,对已有政策短板进行了弥补。
主要内容包括加强重大创新资源引进,根据市场化评估及投资规模给予落地研发机构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绩效评价达标的再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加强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互促,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产品应用、场景建设、智能制造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转化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引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研发成果,在沈开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加强重大科技活动组织和品牌科技活动打造,对高校院所、企业在沈承办的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交流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新批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
由200万元增至500万元
27条新政着力高效服务创新主体,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创新主体聚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要内容包括:围绕加大企业培育,在持续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支持基础上,大力培育苗企业成长,对国家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支持。围绕高校院所基础研究,在积极参与组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基础上,对获批建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围绕技术攻关,实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给予揭榜项目最高300万元前资助。围绕全链条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激活存量培育增量,支持创新主体创建或升级创新平台,对新批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奖励额度由200万元增至500万元,强化国家级平台与省市级平台联结效能,加快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创新创业载体提标升级,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新型创新载体
最高奖励1000万元
27条科技创新新政涵盖政策点45个,其中普惠性政策32个、占比71%,绩效性政策8个、占比18%。主要包括:围绕做强科技创新平台,对纳入市科技创新平台年的各级创新平台,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围绕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对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为产业、以技术为产品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围绕提升双创载体建设,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高校院所建设科技条件平台研发实验服务基地,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结合各载体的服务能力、社会贡献等,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奖励性支持。
辽沈晚报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