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92处电子警察明细表
7月9日,辽沈晚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沈阳市新建“电子警察”92处,其中皇姑区5处、沈河区2处、和平区1处、铁西区8处、于洪区27处、新民市45处以及康平县4处。新建“电子警察”主要抓拍以下9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遵章守法出行:
1、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3、逆向行驶的;
4、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6、在禁止停放和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7、遇有前方交通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8、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9、超速行驶的。
辽沈晚报记者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