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去年底之前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期限延长至今年7月31日。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在年底前均可在网上或经办窗口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
日前我省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7号),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做了介绍。
城镇新增就业同比增67.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松介绍,去年,我省出台了多个省级综合性就业政策文件,全年共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335.6亿元,发放稳岗返还44亿元、技能提升补贴22亿元,支出就业补助资金41亿元。
2020年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2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8%的合理区间,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上半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1.2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67.6%,完成全年目标(42万人)的74.2%,超额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登记失业率4.48%,回落至去年8月份以来最低值。应届29.54 万高校毕业生中,截至6月30日实现就业24.86万人,毕业去向落实率为84.15%,较去年同期提高18.24个百分点。全省累计帮助4.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全年6万人计划的68.1%,同样超额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为1148家重点企业24小时服务解决用工26372人;培育创业带头人7043人,带动就业3.6万人;已为7318户企业拨付返还资金5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5.3万个;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52.8万人次,发放培训补贴7.6亿元;组织线上线下招聘2069场,发布岗位信息92万条,提供公共就业服务116万人次。
扩大职业技能补贴性培训对象
文件提出,继续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
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范围。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补贴性培训对象扩大到各类高等和中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将各高校1+X证书中的X证书纳入专账资金补贴范围,助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拓展就业本领。同时文件还明确强化补贴性培训目录和实名制信息系统管理,推动落实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着力提升应届毕业生的市场求职竞争力。
延续实施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特别是通过继续延长6个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鼓励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主选择灵活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大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对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发挥公益性岗位安置、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的协调联动作用。
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对就业政策落实好、就业创业服务好,在全国和省内拔尖领跑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更加积极的就业补助资金奖补激励。
社会团体等纳入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惠企利民政策方面,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钱妡介绍,延长实施普通性稳岗返还政策至今年年底;首次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纳入了政策享受范围;
政策门槛也降低了,在核定参保单位裁员率时,继续按照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掌握,也就是6%,对于30人以下的参保单位按照20%掌握;
加大“免申即享”力度,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免申领直接拨付返还资金的覆盖范围由10人以下参保单位扩大到200人。同时,今年年底前,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参保36个月继续放宽至12个月。
在保生活方面,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做好过渡衔接。将今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这部分人在年底前均可在网上或经办窗口进行失业补助金申领;对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的失业人员,申领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孤儿群体纳入就业援助重点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闵初旭介绍,本次措施中,对困难群体范围作了一些调整,将就业困难人员从9类调整到10类,参照享受政策群体由3类扩大到5类。
将原建档立卡人群,精准拓展到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两类人群。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不变,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施策,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有就业愿望的脱贫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动态就业率100%。
将孤儿群体纳入就业援助重点范围。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孤儿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每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补贴,鼓励他们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对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16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孤儿,参照执行与就业困难人员一致的帮扶措施。
就业重点群体免费技能培训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赵长文介绍,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1个方面、26条措施,包括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将技能人才政府评价改为社会化评价。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
辽沈晚报记者 闫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