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10个试点事项办理要件 精减比例超50%

辽沈晚报 2021年06月1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记者胡月梅报道 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原来需要17个要件,现在只需要7个;申请办理城镇居民低保跨区迁移原来需要6个要件,现在只需要3个……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对“全市通办”系统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在民政领域21个服务事项中甄选出10个事项进行先行先试,对涉及的53个办理要件进行全面精减,完成精减要件27个,精减比例达到50.9%。

据介绍,甄选出的10个事项主要包括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救急难”等事项。其中,经申请人授权,通过与户籍人口、残疾人、婚姻登记等业务系统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的方式,减少了户口本、残疾人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4个类别的7个要件;通过直接取消重复提报要件的方式,取消需要居民重复提报的居住证明、迁入地同意证明等2个类别的4个要件;通过取消事项的方式,在“全市通办”平台中取消了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续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续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续领、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待遇生存认定等5个事项;通过优化流程的方式,将申请办理救急难事项并入临时救助事项中,原事项同步取消,要件得到进一步压减。

以办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例,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仅需提供身份证、收入状况证明(如家中有在校学生则需提供在校生学籍证明及劳动能力鉴定等个性化证明材料),并签署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户籍、婚姻、残疾、参保、财产、失业等状况证明,大幅精减了办理要件,简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服务质效。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了“万人进万企”等专项行动。在服务企业方面,全局36名干部深入到40家帮扶企业,“面对面”“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30余个,打通了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