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浑南中路的尚庭装饰装修公程公司。辽沈晚报记者 吴章杰 摄
新闻到底
《签订装修合同交纳了首付款 装修公司却迟迟不开工 投诉后来俩力工 还是临时雇的》
新闻闪回
今年3月初,沈阳市沈河区的王大哥和辽宁尚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交纳了首付款。
钱交完近一个月,装修公司一直没有开工。在王大哥投诉之后,公司终于派来了两个力工,但就是这两个力工,也是该公司临时雇的,在王大哥家工程结束后很长时间才拿到工钱。最终该公司在扣了王大哥9000元钱后,王大哥与该公司解除了合同。
今年截至目前,对辽宁尚庭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已经有20余起。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多条消费警示,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开工完工日期等。
“我们管片内,有关装修方面的投诉不少,但被投诉的却是他们一家,投诉的情况也都是签完了合同不开工。今年就已经20多起了。”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管局东湖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表示。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签《装修合同》时,要明确开工日期,并一定要索要发票。
又有读者投诉
又是迟迟不开工
日前,本报关于王大哥在辽宁尚庭装饰的遭遇见报后,又接到了多名读书投诉,均表示在尚庭公司遇到了和王大哥一样的遭遇。
“我是去年夏天在沈阳的沈北新区买的一套住宅,正要装修呢就接到了他们电话,说公司正在搞周年庆活动,赠送全屋家具家电,说是活动最后一天,我感觉价格挺合适,去年9月4就和他家签了合同,交了13500元的首期款。”铁岭的读者冷女士表示。
冷女士的房子一直没有开工装修,今年2月末,冷女士发现自己被之前联系的尚庭的工作人员拉黑。
“后来费了好大劲才又联系上他们,他们公司对之前承诺的优惠都不承认了。然后又说让我再交40%的装修款才能开工。我要求退费,他们还要我赔偿他们违约金,最少也要扣5000元钱。凭什么他们一点儿活儿没给干,耽误我这么久的时间,还要扣我的钱啊。”冷女士表示。
市场监管部门
发出消费警示
记者查询得知,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本115万,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王家湾210号。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一某同时还是辽宁居美家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尚华装饰装修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今年4月,该公司还曾被告上法庭。
“这两年,我这里都是关于他家的投诉,今年截至目前,已经有20余起了。基本上都是因为签了合同不给人家干活,但在合同中对于开工竣工时间都没有约定。我们也曾经多次约谈他家的负责人,也多次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但针对他家的投诉还是不断。”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管局东湖市场监管所管理员徐利生介绍。
“针对这种情况,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面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者预警。在确定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开工完工日期;确定付款方式;注明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和型号;施工过程中监理和质检到场的时间和次数以及关于保修的条文条款。装修公司的口头承诺也一定要落实在合同中,同时一定要及时索要发票。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也有维权和索赔的依据。最后也建议消费者在确定装修公司时要多方考察,综合考量,不要只看价格。”东湖市场监管所李强所长表示。
辽沈晚报记者 隋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