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险真的来了

辽沈晚报 2021年06月04日

□国际金融理财师 侯世易

就在上个月,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自6月1日起,由6家保险公司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这个创新的养老保险产品落地,有望满足如网约车司机、送餐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需求。

银保监会发布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指出: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也就是说,这类保险只作养老金一个用途。

那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究竟是啥样?这类养老保险对我们有什么吸引力呢?理财师给出如下解读。

1

账户管理,交费灵活

这种保险产品采取账户式管理,账户价值计算和费用收取公开透明。产品交费方式非常灵活,保险公司收取初始费用,消费者交纳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会进入个人账户。这次试点也是专门为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针对性的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

2

投资收益,“保证+浮动”

消费者交纳保费后,最关心的就是将来养老金是否有保障。在保费的投入和增值阶段的积累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这意味着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兼具“储蓄+投资”功能。保险公司会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可以不同。也就是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可以确定一个保证利率,确保基本收益。如果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强,产品浮动利率高,产品的投资回报会更高。同时在积累期内消费者还可以选择转换不同的投资组合。这个设计比较人性化,如果后续缴费有压力,消费者可以转换为保费较低的投资组合。

3

六十岁开领,领取方式灵活

以养老保障为目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定期领取的期限不短于10年。当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终身领取直至身故,只不过交的保费会有所不同。另外年金的领取方式也可以转换,这比一般年金险更灵活。

4

保险责任,养老服务可附加

在保险责任方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主要包括身故责任、年金领取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会以适当方式提供重疾、护理、意外等其他保险责任。如果消费者在保险合同期内身故,赔付金额在积累期内不得低于账户价值,在领取期内不得低于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减去各项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

5

线上购买,不限试点区域

目前参与试点的6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太平人寿、人保寿险、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均为人身险头部企业,分支机构较全、销售网络健全。消费者线下可以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购买到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而通过这几家保险公司官方网络平台,全国各地消费者就可以线上购买到。

总之,纯粹突出养老功能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因其交费和领取方式灵活、收益档位可选择、可以有养老服务的衔接和护理等附加责任等优势,相信会成为中国“未来养老计划”里的重要一环。

银保监会: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将帮助不同人群

建立长期养老规划

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任陈映东1日在银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之前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将帮助不同的就业形态的人群建立长期的养老规划,探索与养老医疗、长期照护等服务相衔接,提供多样化养老保障,逐步形成更为稳定的社会养老预期,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