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 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
辽宁省卫健委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将通过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就医环境和就医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就医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老年患者提供友善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
到2021年底,40%以上的综合医院(含中医,下同)、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2年底,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完善多种挂号方式
为老人提供现场号源
要求医疗机构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老年人预约挂号渠道。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联体的核心医院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一定比例的预约号源,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入口可通过增设老年患者“无健康码”通道、配备人员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等方式,协助没有手机或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手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方便。
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为方便老年人
门急诊配备轮椅平车
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
医疗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两年时间八成以上医疗机构
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利用两年时间完成“80%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
将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进行持续督导、加强管理,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