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异地交易新政 沈阳为试点城市之一

辽沈晚报 2021年04月21日

近日,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提出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

6月1日起,沈阳作为20个城市试点之一,将开始正式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通知》明确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转移登记实行档案资料电子化网上转递,群众办理完交易手续后,无需再提取纸质档案,减少提档等候时间,减少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对在转入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辽沈晚报首席记者 吕洋